暑假打工旺季到,台中市勞工局提醒雇主與工讀生注意遵守勞雇規範。〞中市勞工局提供
暑假到了,許多學子投入職場打工提前體驗職場環境,也賺賺零用錢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,暑期打工旺季到,工讀生與一般勞工一樣,同受《勞基法》相關法規的保障,雇主與工讀生需謹守「打工五要」規範,包含「要達基本工資」、「要全額工資」、「要備置出勤紀錄、薪資明細和工資清冊」、「要保險」、「要勞退」等五項規範,才能確保暑期工讀生勞動權益,勞方也不會因違規觸法遭罰。
工讀生暑期打工應注意雇主是否依法提供最低工時每小時176元薪資確保自己權益。中市勞工局提供
台中市勞工局長張大春指出,「打工五要規範」首先就是「要達基本工資」。他提醒,工資雖為雙方議定,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,尤其自今年1月1日起月薪為26400元,時薪則已調整為176元,學生應特別注意;其次就是「要全額工資」,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,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。
另勞方「要備置出勤紀錄、薪資明細和工資清冊」,並應保存5年,於發薪時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給員工。
此外,勞、健、就、職災保),僱用員工(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)達5人(含)以上的事業單位,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、就保及職保;員工未達5人的事業單位,則應申報員工參加就保及職保,並得自願申報參加勞保。
最後要注意的是,雇主應提繳勞工薪資6%金額作為勞工退休金,不得要求工讀生自行負擔,也不可以從薪資扣除。
中市府籲雇主謹守「打工五要」確保工讀生權益避免觸法。中市勞工局提供
張大春局長提醒,雇主應多加注意、避免觸法,營造良好工作環境,讓學生安心度過暑期工讀。勞資雙方如有暑期工讀生勞動權益相關問題,可電洽04-22289111分機35200或市府1999服務專線,或逕至台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新市政服務中心的勞工局服務櫃台洽詢。
本文來源:台灣好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