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陳志仁/新北報導)近期台灣幼教體系屢傳虐童案件,甚至連收費較高的業者也出現類似狀況;對此,新北市議員呂家愷今(27)日在議會質詢中,再度追蹤幼教業者監視器畫面的保存機制與違規事件通報程序,強調幼兒安全不容試錯,制度改善不能拖延,讓不法業者沒有任何脫身的機會。

呂家愷指出,中央規定托嬰中心監視器檔案需保存30天備查,但幼兒園未有明確法源依據,新北市地方法規僅針對特定幼兒園要求保留14天;過去他已呼籲市府應統一托嬰中心、幼兒園及長照中心的監視器保存規範,包括統一保存天數或建置雲端系統供業者上傳,以利重大虐童或不法事件調閱證據。
呂家愷說,實務上不少案例顯示,業者在14天內已與家長討論狀況,但自主通報卻常延遲至第15天,且監視器畫面往往已被刪除,導致孩子權益受損卻無法證明;因此強烈要求,教育局與社會局應統一監視器檔案保存期限至30天,並提出明確的時程與行政指引,落實查核與罰則,杜絕不法業者規避責任。
教育局長張明文回應,將在1個月內研擬具體方案;呂家愷強調,幼兒安全制度改善是家長高度關注的議題,更何況近幾年來虐童案件已累積不少案例,市府不能再一拖再拖,必須確保每個孩子在校園環境中的安全與權益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