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報 / 地方中心
桃園市政府聲明稿
詹賀舜處長表示,朱珍瑤議員針對航空城被徵收農地請領補償議題,資訊不足,嚴重誤解,說明如下:
1.依據土地徵收條例及農委會相關函釋等規定,除已發給補償費或主管機關已核定發給抵價地者外,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人仍可向相關單位申報休耕轉作、停灌補償等相關業務,今年農委會公告桃園市第一期稻作休耕停灌補償,一樣要依照規範進行。
2.依照停灌補償規定申請後,仍須經由現地勘查認定是否得予補償。此外,依照停灌補償規定若申請後不符勘查規定者,也不予以補償。
3.無論是停灌補償、休耕補助等,都有相關規範,農委會農田水利署位於本市的兩個管理處,各工作站同仁受理申請,必須符合條件,並不是議員單向認為只要申請就可以獲得補償或補助,亦不得重複請領相關補償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