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報 / 地方中心
為維護租稅公平並健全房屋稅籍資料,每年例行辦理的稅籍清查即日起開始,預計清查期間至11月30日止,辦理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,本次清查重點包括房屋使用情形、減免稅房屋、適用稅率、地段率及違章房屋等清查,同時為維護房屋稅籍之正確性,另加強新建、增建及改建房屋的稅籍清查。
本府財政稅務局提醒,房屋如有新建、增建、改建或變更使用時,納稅義務人應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,自房屋建造完成之日或增建、改建、變更使用之日起30日內,向該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,以免受罰;若在當月15日以前申請變更使用者,可從當月適用較低稅率;若在當月16日以後申請變更使用者,從次月適用較低稅率。
該局同時表示,清查人員均會配戴識別證以資辨識,如須丈量房屋面積,請民眾協助配合,您如有房屋稅疑問,可利用該局電話:05-2224371轉130~138洽詢,屆時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